周一到周日, 8:00am- 5:00 pm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2栋12层1208号
一、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直播产品运营中各个环节均符合国家文化部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国家文化部规定的违规、低俗、侵权等不健康内容,从源头上彻底杜绝问题的出现,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监督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机构设置
自即日起成立独立于各个业务部门的内容审查委员会
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 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规范相关内容;
2、 在版本验收环节对可能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3、 在表演产品运营过程中随时检查各种营销素材、活动及其他内容是否有不适当的内容出现。
4、 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况的发生,委员会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进行查处惩戒。
三、自审人员配备
内容自审人员要求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要求,并具备较高的政治敏感性,能妥善把握审核尺度;有强烈的责任心,勇于表达审核意见。
内容审查委员会配备三名自审人员。
初审人员:姜珊 乔洪亮
复审人员:余文琦
该名单一旦发生变更,需即时更新到本制度文本。
四、 日常运作
委员会每月末召集一次全体会议,就公司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当中的内容来源、表现方式进行集中审查和讨论。每月在公司内公布违规内容自查结果,如没有违规内容则不公布。
委员会委员有义务将最近工作过程中所开发的内容对其他委员进行公开展示,并接受质询。并授权公司运营部负责人将针对产品测试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可能涉及违规的内容进行通告,并要求各部门限期整改。
五、内部培训
为确保及时准确的了解国家最新有关政策法规,由委员会召集对内部人员进行有关法规的讲解和培训,并进行考试。覆盖对象主要是产品策划、程序及美术负责人。
培训不定期举行,主要是针对最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以及新近升职上任的管理人员所进行。
培训基本内容包括《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有关学习材料。
六、 惩罚机制
对于在研发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委员会责令限期整改并重新审查,如超过限期3天仍然未能整改完成,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对所在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审查过程中如有违规内容未能发现,导致产品发布后仍然存在违规内容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直播产品运营过程中使用违规素材或活动,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如导致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